乐鱼体育官网投注: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明显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乐鱼体育官网投注 发布时间:2026-01-24 14:50:34
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审计整改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责任压得更实,监督合力慢慢地加强,成果运用持续深化,整改成效不断提升。
市委、市政府坚持从政治高度抓紧抓实审计整改,将审计整改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自治区巡视整改等紧密结合,强化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逐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党委(党组)、人大常委会、政府、主管部门、被审计单位、审计机关及有关部门的责任,并提出落实责任追究的要求。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情况报告,压实各方整改责任。市委书记、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朱会东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有力有效抓好审计整改。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计整改总体进展情况,部署推动重点问题整改落实。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市长、市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林海波听取各单位汇报问题整改情况,高位推进问题整改。继续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市本级有关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加以推进。
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立足各自职能职责,围绕察觉缺陷、移送办理、整改落实、结果反馈等重要环节,增进信息沟通、工作联通、成果融通,合力提升审计整改成效。市人大常委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联合市审计局选取重点领域问题开展审计整改跟踪监督调研,提出有效改进措施和意见;督促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深入剖析相关领域问题形成的原因,对症下药,建立健全长效长治机制。市委组织部联合市纪委监委派出督查组,对2024年审计整改责任单位做督导检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整改任务有效落实。市纪委监委将审计监督整改纳入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检查范畴。市委巡察办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开展巡审联动。有关主管部门针对反复出现、经常发生的问题,建章立制,强化行业监督管理职责,推动源头治理。市财政局持续推进各项财政审计整改工作。市国资委通过定期调度,督促各监管企业成立工作专班、安排专人、按期落实审计问题整改各项措施。
督促市审计局不断强化审计整改跟踪检查责任。一是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方案的贯彻执行。将市委审计委员会逐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到县市区,加强跟踪督促。二是建立完善审计整改制度。审计部门印发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制度,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审计整改内部协同分工机制,对屡审屡犯的问题、重点领域的明显问题实行提级销号管理。三是审计机关上下联动督促整改。召开2025年全市审计系统审计整改专题会议,通报上级审计机关和市本级2022年以来审计察觉缺陷整改情况,部署下一步审计整改工作。四是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督促整改。通过边审边促、边审边改、边审边建等方式,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第一时间得到整改,每季度跟踪检查审计整改情况,深入整改责任单位实地督促检查,确保问题真整实改,做好业务指导。召开2025年市直单位审计整改会商会议,对逾期未整改的问题进行通报,对下一步推进审计整改提出指导性建议。印发整改通知,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压实责任,尽快完成整改。五是强化上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指导。结合自治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检查指导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的整改;与国资委、平台公司座谈,一同研究市本级融资平台公司财务收支及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对逾期未整改问题涉及的单位做提醒;指导相关单位对符合销号条件的问题进行资料完善、提请销号。
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紧盯反复出现、经常发生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惩治和通报典型案件,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深化改革,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长效治理效能。市财政局针对政府采购领域审计查出问题,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对采购人的指导督促;建立“数智筛查+重点抽查”机制,加强采购监管;开展专项整治,联合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组建联合检查组,于2025年6月对2024年度98个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卫生健康领域审计发现共性问题风险提示与监管建议,开展政府采购管理评价全覆盖,开展了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的整改工作。市国资委积极建立完善国资国企监管制度,印发做好监管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的通知,督促各企业加快完善内控体系;修订了市国资委履职清单、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办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和投资负面清单、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监管企业合规管理评价体系指标等5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行为;同时指导并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资监管制度,推动企业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重点加强投资管理、融资担保、项目投后评价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024年度贵港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12个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145个、分阶段整改36个和持续整改31个。截至2025年11月底,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有130个已整改到位,整改率89.66%;完善制度49项。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还在整改期内,已整改15个,余下52个问题均制定了整改措施和计划,正有序推进。
审计查出49个问题,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43个,已整改39个,整改率90.70%;完善制度8项。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6个,已整改1个,余下5个正有序推进。
(1)预算编制管理不够严谨的问题。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编制不精准”问题,市财政局要求市直各单位要根据近三年执收的各项收入完成情况,考虑各种各样的因素,编制市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和2026—2028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情况,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针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面不完整,个别国有企业应缴未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问题,市财政局印发做好2024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的通知,将应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的国有独资企业纳入编制范围,督促企业编制预算并依规收取收益;目前已有1家企业将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审核材料报市财政局审核;别的企业正在整改中。
(2)财政管理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针对“未按规定组织并且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未发挥监管作用”问题,市财政局对2023年8个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开展评价。针对“未按规定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绩效再评价不够全面”问题,港北区财政局抽取2021年—2023年6个项目进行绩效再评价,形成港北区2021年—2023年新增政府专项债资金绩效评价报告。针对“部分项目绩效自评不真实”问题,相关单位已按实对这2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针对“未严格审核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绩效再评价报告,导致部分项目绩效再评价结果不真实”问题,市财政局严格第三方机构准入标准,明确准入资质门槛,加强跟踪检查,强化评价全流程动态管控。针对“超范围安排使用土地出让金”问题,市财政局严格按用途安排使用政府性基金,不得超范围使用。
(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的问题。针对“没有从严从紧控制‘三公两费’支出”问题,相关的单位重新修订接待管理办法,明确公务接待报销凭证必须有公务接待审批表、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清单,规范了会议费用标准,并组织人员学习培训。针对“违规改变民生福利项目设施用途,超标准配置办公场所”问题,相关单位已搬离,办公面积已符合规定。
(2)政府采购管理不严的问题。市本级相关单位和港北区加强指导、督促,完成自查自纠、剖析问题原因、业务培训,完善内控制度,强调今后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部分重点资金和项目的效益不佳。针对“个别项目完工后无法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问题,相关的单位积极协调,正办理项目配套道路用地手续。针对“个别项目部分楼层长期处在闲置状态,未充分的发挥助残作用”问题,相关的单位对楼层做改造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针对“部分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相关的单位采取一定的措施,正有序推进项目建设,支付有关费用。
(4)财务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针对“个别项目支出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问题,相关的单位从2025年起将相应经费列入部门年度预算。针对“财政专户管理不到位”问题,相关的单位已逐笔核实非税收入专户资金垫付资金台账及相关会计账目,理清专户资金垫付情况。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财政部门组织相关的单位学习财务制度,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进行财务会审工作,强化财务指导和监督。
(1)执行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不严的问题。针对“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留指标没有在年初预算下达到具体单位和项目”问题,相关县区加强完善预算编制,严控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到位率,切实把预算细化到部门、到基层单位、到具体项目。针对“部分单位预算编制未细化项目资金支出内容”问题,相关县区细化经济分类、项目资金具体用途、支出标准及依据。针对“未严控代编事项”问题,相关县区根据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要求,加强代编预算管理,减少代编预算规模,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针对“预算指标下达不够及时”“超过规定时限办理预算追加,且追加资金支出进度较慢”问题,相关县区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时,提高部门年初预算细化率;预算执行期间,严控预算指标要素调整、追加预算,规范预算指标下达、追加预算审批程序。针对“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问题,相关县区将非税收入专户2023年年末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全部上缴国库。针对“预备费管理不规范,存在先支出后审批,超范围使用预备费的情况”问题,相关县区加强监管,在预算执行中,明确资产金额来源,规范预备费动用审批程序,及时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针对“项目库未按规定及时开展动态调整和定期清理”问题,相关县区财政局联合各单位在广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成项目库的调整和清理。
(2)国有股权投资监管缺失的问题。针对“未按规定确认国有股权投资,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问题,相关县区正在对拨付的注册资本金开展自查梳理、核对工作。
(3)部分民生资金未及时拨付的问题。针对“未及时足额将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划入专户”问题,相关县区主动争取上级支持,多渠道挖潜增收,科学制定拨付计划。针对“资金拨付进度慢”问题,相关县区营养膳食计划补助资金支出进度已达90.27%,完成自治区要求当年年度拨付进度不低于90%的要求。
审计查出23个问题,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6个,已整改6个,问题整改率100%,完善制度2项。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17个正有序推进。
(1)落实和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不够充分的问题。针对“市县两级目标任务衔接落实不到位”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各县区协商产业的发展目标,重新调整攻坚目标。针对“部分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规划不够合理”问题,各县区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6+5统计行业代码分类指导,结合自己产业基础,调整规模以上工业行业三年攻坚任务目标。针对“攻坚行动缺乏系统性谋划和组织部署”问题,市工业与信息化局起草成立贵港市工业和信息化高水平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机构方案,出台贵港市“人工智能+制造”行动方案(2025—2027年)。针对“未提前谋划落实相关配套保障措施”问题,相关县区协调各相关单位落实要素保障,解决了项目建设问题。
(2)招商引资工作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针对“签约项目落地率仍有待提升”“竣工投产率偏低”问题,各县区正采取一定的措施推进签约项目落地,开工项目增加21个,竣工项目增加30多个。针对“项目签大落小现象仍存在,实际投资率低”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市投资促进局制定贵港市招商引资项目回补工作制度,各县区和高新区采取一定的措施,加快投资,推进项目竣工投产,进一步提升项目投资完成率。针对“贯彻落实招商引资相关管理制度不到位”问题,相关县区制定产业园区企业入驻和退出机制,各县区加强招商引资管理制度的执行。
(3)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针对“部分三年攻坚行动重点项目未能按期开工、竣工”问题,各县区人民政府、平陆运河贵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制定工作方案,通过重点项目调度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生产要素保障,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申请专项债与中央预算资金推动项目开工建设。针对“部分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推进慢,超2年以上仍未竣工投产”问题,各县区人民政府、平陆运河贵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过梳理甄别、分类处置,制定包含阶段性目标、完成时间节点与保障措施的具体推进方案,全力加快项目竣工投产进程。
(4)要素供给保障不够有力的问题。针对“产业园区部分企业用地未达到集约用地要求”问题,各县区人民政府、平陆运河贵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加强项目跟踪监管,督促企业切实履约,实地指导企业加大投资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针对“园区存量闲置土地、低效用地清理处置不到位”问题,各县区人民政府、平陆运河贵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正在分批分阶段推进清理处置工作,强化各部门协调联动,将闲置土地清单化、责任化,加快盘活处置。针对“集约用地监管要求贯彻落实不到位”问题,各县区人民政府、平陆运河贵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加强项目审核把关,提高签约项目质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督促指导抓好集约用地监管措施落实。
(1)落实涉企惠民财政奖补政策不到位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正在清理拖欠款项,积极协调沟通并发函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落实行业奖补措施。
(2)拖欠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化债工作要求执行,监测债务数据,完善支付材料,尽快拨付补贴资金。
审计查出63个问题,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57个,已整改50个,问题整改率87.72%,完善制度18项。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6个,已整改1个,余下5个正有序推进。
(1)部分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针对“部分项目未批先建,存在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未获得立项批复即开工建设”问题,相关单位修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严格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办理流程,并加快办理用地手续,已取得部分许可。针对“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初步设计审批手续”问题,相关单位全面清查在建项目,建立清查工作台账,建立监督管理体系,实时跟踪项目全过程。针对“项目防洪评价报告未获批先开工建设,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或增加成本”问题,相关单位已完成防洪评价报告批复。针对“完工验收不规范,部分项目未经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或已竣工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或财务决算,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及验收手续”问题,相关单位有些已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有些还在整改中。针对“工程档案未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备案”问题,相关县区已备案1个项目工程档案,其他6个项目还在整改中。
(2)部分项目实施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针对“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因前期工作失误或设计变更等问题造成增加投资”问题,相关单位完善报批手续,变更实施工程的方案,对有关人员做集体警示谈话。针对“前期工作统筹不足,未严格执行工程详细勘察和施工勘察为同一家勘察单位实施的规定”问题,相关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项目施工勘察管理。针对“项目施工全套工艺流程管理不到位导致增加投资”等问题,相关单位召开剖析整改会,认真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并举一反三;加强项目管理,组织学习技术规范。
(1)招标采购违法违规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针对部分项目存在工程勘测考察服务违规转包、违规肢解发包、通过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对外招标、虚假招标采购等问题,相关单位修订完善采购、招标管理制度,强化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学习行业技术规范和招标投标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加强项目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把控。组织员工培训,对相关人员做集体警示谈话。针对“部分工程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不具备相应资质或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的方式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问题,相关单位召开审计问题剖析整改会,剖析问题成因并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严格按照规范开展管理工作。
(2)招标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针对“未按规定组建评标专家组”问题,相关单位修订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约谈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后续服务类、货物类等项目均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抽取专家。针对“部分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未按规定抽取评委专家”问题,相关单位在后期实施的项目严格按照规定抽取评委专家。针对“部分项目未进入电子化平台交易”“部分工程招标未执行电子化采购规定”等问题,相关单位自查自纠,已清退代理机构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加强招标投标领域的学习培训,现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工程项目已全部进入电子化平台交易。针对“个别项目未按标准(范本)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未按规定选取中介服务机构”问题,相关单位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组织招标投标领域的学习培训,主要负责约谈分管领导及项目工作人员。针对“部分工程未按规定发布招标信息”问题,相关单位组织专题培训,完善公告发布审核流程,约谈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
(1)合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针对“个别EPC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方式结算”问题,相关单位聘请第三方机构评审,并依评审结果价款结算。针对“未按合同约定结算,多付款项”问题,1个单位与地勘单位核实,目前已完成超付款项的工作量,完成整改;1个单位多次联系地勘单位负责人沟通退款事宜。针对“超进度支付工程款”问题,相关单位责成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将工程完成率提高至工程款已支付比例,完成整改。针对“超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建设项目预付款”问题,相关单位加强内部控制政策学习,提高业务水平。针对“部分项目未经财政预算评审即支付进度款”问题,相关单位正抓紧办理相关项目的财政预算评审。针对“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问题,项目运营方已缴纳履约保证金。针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营销推广任务”问题,相关单位采取措施提高租售成果,选定律师事务所拟起诉相应营销推广公司。针对“项目勘察实际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承诺不一致”问题,相关单位已责令勘察单位补充变更手续,组织项目建设法律和法规学习培训,加强工程建设管理。
(2)合同价款不合理的问题。针对“部分勘察合同价款虚高”问题,相关单位加强管理,检查错漏,组织学习技术规范,完善内部合同审查流程。针对“勘察服务总价合同计量条款不合理”问题,相关单位召开剖析整改会并举一反三;组织员工认真学习规范,约谈业务经办人员。
(3)签订合同与采购文件实质性背离的问题。针对“补充协议背离原合同实质性内容”问题,相关单位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条款执行。针对“未按采购文件签订合同”问题,相关单位加强施工合同的全过程管理。针对“个别项目总承包合同条款与招标投标文件不一致,导致合同纠纷”问题,相关单位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和法规,建立合同联审机制,总承包或公开对外招标合同均进行合法性审查。
审计查出26个问题,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6个,已整改5个,问题整改率83.33%,完善制度10项。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20个,已整改2个,余下18个正有序推进。
(1)部分项目立项不够科学的问题。针对“半数以上项目无法开工”问题,相关县区重新评估已立项项目,加强沟通协调,拓宽融资渠道,保障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加快完善开工所需的审批材料,争取早日开工。针对“部分旱改水项目立项规划不够科学”问题,相关县区已取消实施117个土地整治项目。针对“项目面积入库率低”问题,相关县区加强前期工作及规划设计变更审核;加强宣传和教育,提升农民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土地流转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拓宽筹资渠道,增加土地开发资金来源。
(2)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针对“部分旱改水项目重复建设”问题,相关县区对未种植水生作物或被占用的项目地块重新施工整改,6个项目已重新入库。针对“项目配套设施设备未充分的发挥作用或存在安全风险隐患”问题,相关县区已排除安全风险隐患,及时修理泵站,重新安装出水口水管,保证抽水稳定。
(3)项目建后管护不到位的问题。针对“部分旱改水项目地块撂荒”问题,相关县区持续督促项目责任主体在2026年春耕期间做好撂荒地块复耕工作,部分撂荒图斑已经种植旱作物。针对“部分旱改水项目地块未按规定种植水生农作物,出现旱化”问题,相关县区持续督促项目责任主体,加强监督和引导农民在项目涉及地块种植水生农作物,防止水田旱化。针对“旱改水项目部分地块存在耕地非粮化”问题,相关县区“非粮化”图斑已种植到位。针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管护费”问题,相关县区已支付后期种植管护费。针对“部分项目管护到期后未及时签订管护移交协议”问题,相关县区函告各项目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表明公司已完成三年管护工作,后续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督促指导群众种植。
(1)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针对“未设立监管账户管理资金”问题,相关单位已设立专项债监管账户。针对“专项债券资金违规用于偿还债务”问题,相关单位已归还履约保证金。针对“个别专项债券项目资产及租金收入违规用于抵押担保”问题,相关单位已完成部分解押。针对“未建立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管理、风险防范等管理制度”问题,相关单位建立完善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风险防范方面的内控制度。
(2)专项债券效益不佳的问题。针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展缓慢,未能如期实现预期目标”问题,相关单位持续加强与沟通协调,快速推进征拆工作;重点督促已具备施工条件的项目,确保工程质量,合理压缩工期,加快工程建设步伐、快速推进园区项目建设。针对“前期工作准备不足即招标,未形成实物工作量没办法发挥资金效益”问题,1个项目因无法落实建设用地已终止建设;1个项目已退回使用专项债券支付的工程预付款。针对“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足,造成停工或进度缓慢”问题,相关单位正有序快速推进工程进度。针对“项目实际收益未达预期,无法覆盖专项债券本息”等问题,财政部门已督促项目业主加快盘活存量资产,争取实现预期目标,尽快上缴专项债券利息;相关单位重新制定闲置资产招租方案,加大租售力度。针对“政策变化,项目难以实现预期目标和效益”问题,相关单位正开展招商工作,与企业深入洽谈,力求尽快将保税区全面投入运营、充分盘活资源。针对“个别项目闲置未发挥效益”“园区资产闲置率高,项目未发挥效益”问题,相关单位制定租赁方案,加大招商宣传力度,挂网公开招租。针对“个别项目未执行合作协议支付投资效益”问题,相关单位已支付部分租金。
审计查出23个问题,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16个,已整改14个,问题整改率87.50%,完善制度8项。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7个,已整改4个,余下3个正有序推进。
(1)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针对“‘一卡通’平台发放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相关县区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办法,规范发放范围,完善发放日常管理机制。针对“部分惠农补贴信息公示公开不到位”问题,相关县区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惠农补贴信息,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与发布信息,建立公示档案。针对“财政补贴政策清单缺项漏项”问题,相关县区在政府门户网站《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清单》中公示6个发放补贴项目,并及时更新。
(2)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针对“违规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问题,相关县区已对涉及财政供养人员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进行统一扣款,召开政策解读暨审计问题整改专题会议,核实核准补贴对象是不是真的存在露天焚烧秸秆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针对“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申报材料不齐全”问题,相关县区开展2022年—2023年双季稻轮作项目申报材料查漏补缺工作,现已补充完善并分类存档。针对“未建立补贴对象基础信息日常管理机制”问题,相关县区督促每月定期核对、每季度至少核查补贴对象基础信息,及时清洗整理死亡人员名单信息。
(3)补贴资金发放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县区正在办理2022年、2023年双季稻轮作项目补贴资金的拨付手续。
(1)学生权益保障不到位的问题。针对“变相收取学生实习费用”问题,相关学校组织排查,专题会议深入学习校企合作、实习等政策文件,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严厉杜绝类似收费行为发生。针对“违规向学生收取清单项目以外费用”问题,相关学校加强收费管理,自行管理直饮水系统,杜绝收取收费清单以外费用的行为。针对“占用学生伙食费用于保安及物业人员食堂用餐”问题,相关学校已按规定收取安保及物业人员用餐费用,追回部分占用的伙食费。
(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针对“未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和膳食指导方案”问题,相关县区已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和膳食指导方案。针对“新建或改造食堂计划实施进度慢”问题,相关县区2024—2025年落实59个食堂建设项目资金,截至9月25日完成58个食堂改造建设。针对“未及时对营养餐供应商进行政府采购”问题,相关县区重新制定营养餐政府采购制度并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针对“食堂出入库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县区要求自2025年春季期起,全区学校全方面实行食堂采购物品出库入库登记全覆盖。针对“食品留样不规范”问题,相关县区要求各学校实行食品留样时间不低于48小时的要求。
(3)科研项目管理仍需加强的问题。针对“部分科技领域奖补政策未落实预算资金”问题,相关单位核实建立历年科技财政奖补未兑现清单,积极协商市财政局审批奖补方案落实预算资金;重新修订科学技术研发计划经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废止贵港市五个千亿产业科技项目揭榜制工作实施办法。针对“科技领域惠企政策发布不及时”问题,相关单位定期梳理现行有效的惠企政策文件,及时在广西惠企惠民政策兑现平台贵港市区域及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针对“落实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后补助政策不到位”问题,相关单位正分步落实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后补助政策,目前2022年度申报材料已评审完毕,2023年度申报材料正在整理、初审。针对“未按期完成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目标任务”问题,2025年9月30日,贵港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获认定为第十三批自治区级技术转移机构,完成整改任务。针对“部分科技计划项目超期批准项目延期科研”“部分科技计划项目未及时组织验收”问题,相关单位组织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单位开展项目管理培训,印发贵港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项目验收申请的流程、时限要求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项目管理流程全面梳理和优化。针对“个别科技计划项目成果不够突出”问题,相关单位全方面检查涉及的3项科技计划项目,加强项目评审,重新修改贵港市科技计划项目技术评审表,避免项目目标与日常工作混淆;重新修订贵港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遵循职责清晰、目标导向、注重实效、分类管理、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效的管理原则。针对“科技计划项目未有效开展专题绩效评价工作”问题,相关单位持续改进和优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开展2024年度科技项目绩效评估工作。
审计查出28个问题,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17个,已整改16个,问题整改率94.12%,完善制度3项。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11个,已整改7个,余下4个正有序推进。
(1)项目投资管控不力的问题。针对“个别企业在与第三方合作开发矿产资源过程中未参与项目经营管理,存在投资风险”问题,相关企业已落实人员对项目安全、生产和销售、项目进度等环节进行日常管理。针对“个别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合作方违约风险”问题,相关企业已解除与合作公司的合作协议。
(2)经营风险管控不到位的问题。针对“部分保理资金逾期未能收回,存在资金损失风险”“保理业务风险管控不到位,在借款人未及时清偿融资利息的情况下,继续发放新的保理融资款”问题,相关企业印发合规管理办法、清收工作规范手册,重点加大逾期应收账款清收力度,完善清收流程和责任机制,健全客户准入审核,强化全流程风险管控。已收回部分保理资金。
(3)企业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针对“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相关企业已按年度计划完成下属两个子公司专项审计工作。针对“个别项目存在违法分包给第三方进行实施工程”问题,相关企业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等岗位人员参与现场施工管理,每月驻现场时间不可以少于合同约定天数。针对“违法占用林地,以租代建规避工程建设程序”问题,自然资源部门已对涉事企业违法占用地进行立案调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未获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问题,该项目二期已停止建设。针对“采矿权变更登记费未及时确认”问题,截至2025年5月底,已全部开完税票。
基础性管理工作较为薄弱的问题。针对“资产未入账、未定期盘点”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已盘点固定资产,办理资产入账及登记手续。针对“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进行处置或核销”问题,有关部门单位组织资产清查,按规定处置或核销。针对“未出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问题,相关县区已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
从整改情况看,2024年度贵港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尚有67个问题尚未彻底整改到位,其中:立行立改15个;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类52个,正在持续推进整改。部分问题尚未整改到位,根本原因有:一是整改主体责任压得还不够严实,部分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还不够重视,有的整改措施不实,有的过多强调客观原因,导致整改进度缓慢;二是整改存在治标多治本少,问题整改多为就事论事的简单整改,未能达到推动问题根本性解决的目标,有的整改责任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推进本部门本行业“屡审屡犯”问题和普遍性问题整改的力度不够大,对“举一反三”加强整改的意识不够强,缺乏对问题产生原因的深入分析,没有深入源头开展有效治理;三是受财力、施工条件等现实条件制约,难以短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四是部分问题综合性、复杂织,整改难度较大,需采取比较有效措施稳步推进并逐步加以解决。
下一步,市人民政府将持续深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继续加强对后续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紧盯不放,挂账督办,确保全面整改、清仓见底、常态长效。
一是压实责任,倒排工期,尽快整改。对立行立改问题,整改责任单位要立即组织再研究,倒排工期、加大力度,动真碰硬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整改到位。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类问题,整改责任单位要逐步强化组织领导,合理制定阶段性整改目标,完善整改措施,确保责任到人,盯紧盯牢进度,及时来更新报送整改结果。
二是加强指导,持续跟踪,确保实效。政府分管领导加强对分管部门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和督促。继续将审计整改列入市直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对投资领域存在的违反项目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实施管理不够严格、项目招标采购管理违法违规现象等屡审屡犯问题进行整改督办。审计机关要严格审核把关,开展审计整改情况跟踪督促检查,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因情况复杂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强化分类指导,实行挂账督办,直至销号;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坚决纠治,要依规依纪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责问责。
三是标本兼治,由治到防,深化成果。审计整改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采纳审计意见,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强化制度执行。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究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制度漏洞,推动从源头上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控制风险,杜绝“屡审屡犯”。推动各类监督相互贯通,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更好地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

